【必备】工程合同汇编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合同 篇1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设备或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
1. 名称、品种、规格、数量: (内容较多时作为合同附件)
是否需要安装:,安装要求: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品,样品作为合同的附件;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设备或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或材料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和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二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乙方应负责设备或材料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乙方应采取足以保护设备或材料的包装方式,若由于乙方的包装问题,导致设备或材料受损,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设备或材料,乙方应对设备或材料的损坏承担责任。如因前述的包装原因造成货损坏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导致甲方受到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甲方项目所在地: 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
3.运输及装卸:由乙方负责设备或材料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和装卸的费用,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造成设备或材料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运输及装卸造成货损还导致乙方逾期交货或导致甲方受到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甲方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4.与甲方相关的单证的转移:乙方应在交付设备或材料时,向甲方交付设备或材料相关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
乙方应在交货前5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设备或材料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
第四条 验收:
设备或材料到场后,甲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设备或材料数量及质量情况,若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设备或材料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回或补齐设备或材料,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设备或材料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设备或材料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证明(设备或材料进场验收单),此证明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交货验收证明(设备或材料进场验收单)必须加盖各方公章方为有效,否则不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
乙方产品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元人民币;
暂定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 以上价格是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应向乙方支付的设备或材料费用,包括
所订设备或材料的制作、供应、包装、出厂检测、税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质保期(两年)的维护等费用。上述单价为包死价格,供货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进行调整,最终总价为供货完成后乙方提交供货证明材料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价格。
2.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费用前,乙方均应当先向甲方提交经各方盖章确认的交货验收证明以及与付款金额相符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费用,并且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设备或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自收到设备或材料后2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所购设备或材料为需安装调试方能发现其以上瑕疵的,则甲方应自安装完毕并调试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通知后,应在2日内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货。
第七条 设备或材料保质期以及售后服务的约定:
乙方对设备或材料提供 年的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而给甲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具体时间如下:
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殆于维修,经甲方书信通知后,乙方仍存在殆于维修或不及时维修的情况,此类情况发生三次以上扣除全部质保金并且甲方有权另行
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派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设备或材料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除返还甲方其已付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不能交货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或材料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等不符合同约定的,如甲方同意接受,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接受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如乙方经修理、调换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因此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 .
4、乙方承担因 ……此处隐藏14489个字……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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