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5-06-12 20:40:39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性别:(男/女)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性别:(男/女)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性别:(男/女)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性别:(男/女)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拉萨市柳吾新区南岸天都5栋1单元602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房屋租赁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房租租赁用途不得随意改变)。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大写: ),按一次性结算,共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凭信誉保证金及退租清扫费收取计退还办法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房信誉保证金____元(大写:_______)及退租清扫费_____元(大写:_______),共计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所交信誉保证金只能作为保证金,不能用来抵消租赁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后乙方携带租赁信誉保证金及退租清扫费收据前来甲方处无息收回。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房屋的,水、电、取暖、燃气、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所产生的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自觉爱护房屋内所有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不得装修或改造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家具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照价赔偿损失。

2.租凭期间乙方必须做好消防与安全工作。如因乙方因素造成租凭场地内发生的任何灾情及因租凭场地灾情牵涉到周围建筑、财产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日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按照当前的房屋市场租赁价格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八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扣除保证金: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他人使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4.乙方拖欠租金15天以上;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内,双方均无权单方终止合同。如一方确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时,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将扣除剩余租金50%金额作为违约金,之后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条:其他条约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房屋及物品清扫干净,并且搬迁完毕,同时应将租赁房屋及其原有物品及设备完好交于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房屋及物品时不清理杂物,不清洁房屋及地面卫生,致使房屋脏、乱、差,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退租清扫费人民币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

第十一条:法律效益

本合同共2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有的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首开国风美仑的1套2室1厅的房屋75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宿场所。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付给甲方押金xx不计息,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缘故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甲方将上述套房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必须在开始计租之日起按月应付的租金按合同的日期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合同计租之日为xx年xx月xx日开始。租金每月为xx。

五、合同期间,乙方保证爱惜好套房内的一切屋子结构及其装修饰物,不任意破坏,造成破坏的愿意修复原状并费用由乙方自付。

六、乙方承认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时,本套房完好无损。租赁期满也必须完整无损交付给甲方。租赁结束时,乙方如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退出家具、用品等,如未及时退出,则由甲方任意处理,乙方无异议。

七、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自负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转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交由他人使用。

九、违约责任:①乙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擅自不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其押金全部了,甲方未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擅自不租给乙方的,甲方除退还给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补偿乙方壹个月租金。②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拖欠时间达xx天以上,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收乙方所欠租金。③租赁期间,如一方确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偿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 ……此处隐藏15199个字……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褪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下次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23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4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期间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25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26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7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28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

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9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0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1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违约责任

第32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3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部分合同生效

第34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14

一、租赁合同概述

1.租赁合同的概念及性质。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为有偿、双务、诺成合同。

2.租赁期限。租赁合同转让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故租赁物一般应为特定的非消耗物。正因为如此,合同的最长期限也应有所限制。《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3.不定期租赁。所谓不定期租赁,是指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定期租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来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学理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但在掌握时要注意,所有的所有权让与均不破租赁,并非局限于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与延期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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